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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婚后组合家庭的财产认定

关于婚后组合家庭的财产认定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组合家庭的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的问题!
    事件详情如下:我父亲去世后,母亲与一叔叔经人介绍认识,时间是1998年(当时我只有15岁,母亲和叔叔一起抚养我读书,从初一一直到大学毕业,大学学费是我自己贷款并由我自己还的。当时叔叔家的子女全部成年,我也尽职尽责的赡养老人),于2010年3月才领取了结婚证,之前没办理结婚证,我叔叔的一块土地被征用,大概是2006年,在此期间我母亲基本上和叔叔一起向上级部门反映,现在赔了两个地基,都是130个平方左右,现在叔叔卖了一个地基(没有告诉我妈),将这笔款用来在另一个地基上修房子,计划是6层,这种状况下,所修的房子是否属于我母亲及那个叔叔的共同财产?如果是,我母亲将能得到多少?   
        劳驾律师在百忙之中能给与解答,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jzxlw……(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3-04-0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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