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自诉

警察是否可以擅自改变立案名称

警察是否可以擅自改变立案名称 我v女儿被打,报警,立案名称为:XXX被殴打一案。民警后擅自改为XXX互殴一案。而“互殴”不是我女儿与打人者互殴,是女儿父亲为了自卫,打了对方一嘴巴。但本案是我女儿,即报案人和被报案人的关系。警察将本案改为报案人(受害人)的父亲与对方的“互殴”案件,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20-05-31 17:58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