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是月薪,合同签的一周五天半,没有加班费,请问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是月薪,合同签的一周五天半,没有加班费,请问可以要求补偿吗? 2010年11月我在深圳某公司上班,试用期三个月后签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写的一周五天半,月薪2000,因为社保是购买的2000,实际月薪我是3800。
但是在2012年3月27号我被公司安排到东莞上班,社保还是在深圳公司买的。东莞的公司和深圳的公司都是独立的,总公司在香港。
到东莞这边公司在之前的合同没有到期的前提下又在东莞这边签了一份合同,但是这个合同不符合劳动法规范,全厂的人都是按照东莞最低工资签的合同,但是我们拿月薪的还是给月薪,只是合同那样签,也是五天半。
工作到现在已经做了两年五个月,工资都是深圳发的,社保也是深圳买的。
我于2013年1月份和二月份分别写申请休带薪年假一共五天,且获得批准。2013年2月份公司全部春节放假12天。休完之后,公司却说我的五天带薪年假已经提前休完,所以要扣工资,之前未有任何通告通知,说什么因为带薪年假包括在12天内,但是实际情况是公司也有人休了五天带薪年假没有扣钱,年底进厂的员工也休了12天也没扣钱,进厂满一年的除了12天春节假期以外,没有休五天年假的会补工资。我的却要扣钱,所以我决定告公司!
请问我该怎么提出诉讼要求公司补偿?
注意:我3月份时被公司调到东莞上班,社保目前在深圳已经两年。工资深圳发放打卡里,但是我从没签过工资单,也没有工资条,都是深圳代签。
如果我离开能得到什么补偿吗?我想知道礼拜六的工作可以要求补回吗?两年能补多少?
以下是公司的名称:
海达应用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海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东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toud……(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04-01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