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急!急!打工时受伤,我该怎么办?

急!急!打工时受伤,我该怎么办? 我2010年7月12日在工地打工时,手被水泥板砸断,医生鉴定为右手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现正在医院输液消炎,老板已垫付7000元医疗费,7月20日医生让动手术,估计尚需20000余元的手术治疗费用,因未和老板签劳动合同,老板拒绝继续为我缴纳后续费用,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是否为工伤?我该如何让我的权益不受侵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周峰(重庆)
提问时间:2010-07-18 07:5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