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国企以薪酬改革为由降低部分员工岗位工资

国企以薪酬改革为由降低部分员工岗位工资 国企员工因企业薪酬体制改革,岗位工资的30%纳入到绩效工资,然后由部门进行第二次分配,因受影响的是关键员工,但30%未纳入绩效,实际就是被冻结了30%,到现在30%岗位工资已经拿不回来了,不管你岗位变不变。而公司中层干部和其他员工没受到薪酬改革影响。其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说是按照上级的文件执行,在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但此文件也一直没下发到员工办公网站点。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具备合法性。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k202……(四川-资阳)
提问时间:2020-05-09 10:1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