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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晚上回小区晚了,没有停车位了,实在没办法了,就停在了一车库门前,想早上早点把车挪开,谁想早上出来开车时发现车的左侧已经被人损坏,是用脚踹的,车身已经变形,车门也打不开了。调取小区监控发现是本车库女主人所为,时间是在早上七点左右。请问她这种行为够不够成犯罪?(当时报了警,但拖了好几天也没给一个确切的答复。帮忙解答一下,谢谢!尽早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树勇(山东)
提问时间:2013-03-27 22:4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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