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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2020年3月底到期,公司不想再续签,疫情期间到期的都不续签,是否应该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2020年3月底到期,公司不想再续签,疫情期间到期的都不续签,是否应该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2020年3月底到期,公司不想再续签,为了不赔偿经济补偿金,在三月中旬突然下发一条微信通知(非企业微信)到上海上班,原因劳动合同中有一条乙方承诺甲方业务需要调整工作地点,我拒绝,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是否可以因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上明确员工是不定时工时制度,同时公司有考勤要求,每天上班下班要在企业微信打卡,以前每个月人事会通知补打卡,补打卡后没有任何影响,3月仍然有未打卡现象,是否影响离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20-03-1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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