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我对于二中院的态度判断:第一、二中院的法官也认为该案件判定对方胜诉理由欠缺,原审的事实认定有问题;第二、该案件之所以力促调解是因为如果贸然支持对方的诉请,肯定不合适,不如调解给对方一个安慰。第三、这种你们手里有当时的划拨红线图,而且未越界的话,这个案件应该是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关于房屋用地,应以规划部分批准的相关文件为准;二审为终审判决,如果不服可向高院申诉,但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如果二审败诉,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案件准确的分析需看全部证据后具体分析。但总体而言已签订协议对你们很不利
虽然你方没有侵占对方土地,但赔偿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执行,你方不能反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