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关于现役军人原籍土地被征用赔偿问题
关于现役军人原籍土地被征用赔偿问题 我是一名海军,四级士官,十五年兵,现在我老家的土地和房屋马上就要被征用,对于土地征用赔偿问题上,征用单位明确答复只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进行赔偿,像我这样的没有任何赔偿。可我非常疑惑,因为虽然我当了十五年兵,但是由于当时户籍管理上的差错,我的户口一直在原籍,从来就没有迁出来过,包括我的第二代身份证都还是四川宜宾原籍,我上网查了一下,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进行赔偿的文件是针对由于当兵原因,已经将户口迁出的,像我这种情况按道理来讲我还是我们村的合法正式的公民呀,为什么我唯一的户籍所在地,在面对土地征用的时候地一下就不承认我的存在了呢?我非常苦恼,却找不到相关的文件来讨个说法,所以真诚的在这里求助你们,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期待你们的回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xm131……(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3-03-23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