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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产赠与问题,请专家帮忙

房产赠与问题,请专家帮忙 赠与合同内容

第二条:因甲方 无经济能力支付房产首付款、银行贷款和过户时税费 ,此房产的首付款、银行贷款和过户时税费均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无偿赠与乙方。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赠与、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赠与、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银行贷款、过户时税费。

第十条:如果甲方单方面撤销此赠与合同,则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银行贷款、过户时税费。

房子还没有过户,赠与人撤销赠与合同的话,我能够双倍要回我付的钱吗?
另外,如果在公证处公证后赠与,是否就不能撤销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z……(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3-2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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