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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及毕业生违约责任条款的问题

就业协议及毕业生违约责任条款的问题 我是2013年的大学毕业生,2012年11月份与云南省某事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当时签完单位就将协议带回到单位盖章。之后又让本人签了一份云南省xx(事业单位名称)人事处违约责任书,内容如下:1、毕业生必须按时毕业,按时取得毕业证书; 2、毕业生本人申明没有参加研究生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毕业后按时到单位报道上班; 3、毕业生承诺:未经单位同意,就业后5年内不调动工作,不脱产报考研究生或参加公务员考试。毕业生违反上述条款,承担违约金8000元,并根据情况承担工作后参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
问题:1、如果考上研究生想违约的话一定要支付违约金吗,单位并未进行任何培训?
2、若毕业后就业工资是3000的话,该违约金是否有可能减少?是和单位协商解决?若单位不同意,应该怎样做才能减少违约金?
3、若在报道前提前一个月与单位协商解除协议,是否有解决的可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8680……(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3-03-21 10: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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