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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了一个工人来家里安玻璃,只有口头约定,天快黑的时候工人为了赶工搭了个不稳的架子自己摔下来了
请了一个工人来家里安玻璃,只有口头约定,天快黑的时候工人为了赶工搭了个不稳的架子自己摔下来了 请了一个工人来家里安玻璃,只有口头约定,天快黑的时候工人为了赶工搭了个不稳的架子自己摔下来了,把腿摔断了。我们第一时间把他送到医院,现在病情已经稳定。在我们已经垫付了一万元医药费的基础上,现在工人问我们要三万块钱赔偿,不然就起诉我们,已知工人的医疗费用是五万余元。我们觉得这个要求不合理,请问律师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我们应该承受多大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新疆)
提问时间:2020-01-12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