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合同违约问题
租房合同违约问题 律师你好,我这里有个问题请教您。
情况:我3月15号与一个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一年期限,月租1200.租金未付,只付了300块的保留房屋的押金,等我付了租金和押金这300块再退我。房东已把钥匙给我,但从租房至今我没去过那个房子。
问题是:因为之前一些问题欠考虑,所以今天3月17号不想租这套房子了。但是房东说合同已经生效,要按合同追究我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30%约5000元,请问这合理么?如果不,那我该做哪些赔偿?大约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whhd(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3-03-17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