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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没有到期占用地方问题

关于合同没有到期占用地方问题 您好,我们租的门市房签的合同是到年底的,但是政府部门说要占用,合同规定2013年11月才终止该合同,如果违约按照没支付房租的百分之十赔偿我们,并且提前一个月通知。现在该政府部门没有说赔偿问题,强行占用,并且强行装修。合同并没有过期,并且门市房也是我们家的一半收入,现在说收回就收回。请问合适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十月的猫(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3-03-13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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