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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纠纷

出租纠纷 我2月1日出租一房子,当时时间较紧,写了一个很简单的租房合同,只写了月租金、押金、租期和房内设施,我只收了一月租金和押金,说好3月1日再付5个月的租金,可3月1日已联系不上此人,去房子看才发现他已另租给第三方,第三方租房时没有看此房的任何有关证明,并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和押金。已报警,警方说我和第三方协商解决,但协商了十天了,我愿将押金算给他,他说骗子用我的房子骗了他,让我承担他一半的损失,否则若他起诉,法院会扣房子几个月,我一样会有损失,请问会这样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W0962(陕西)
提问时间:2013-03-1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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