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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已签调解书,派出所有权继续追偿?无证据可凭主观定案? 事情是这样的
民事纠纷已签调解书,派出所有权继续追偿?无证据可凭主观定案? 事情是这样的 民事纠纷已签调解书,派出所有权继续追偿?无证据可凭主观定案? 事情是这样的,我个人脾气比较火爆,因一快餐店老板把我停在路沿边的电车挪至靠马路中央,说我挡他家门口可距离门口好几米而且不止我的车停那里,遂找他争论,并发生小小的推搡,第二日我照常停那个地方他照常挪我的车我又找他争论,并推了他一下,结果他缓慢倒地就不起来了,胸口出现两处红肿并与其家人一口咬定说我打了他两拳,报了110与120,到了派出所民警直接关了我九个小时不闻不问,说等对方检查,结果一会说肺积水一会说肺擦伤,最后还是家人找上级对派出所施压才得暂时回家,结果对方愣是住了四五天院才出来调解,一开口就要我赔偿八千,后松口至六千,我说我没有打人,只是力气不大的顺手推了一下,并以我五年的退伍军人名义保证没有打人,可派出所说只要我碰了对方都算我的,我说金额太高一时拿不出来对方又不肯罢休,结果派出所怕把麻烦留到以后要求必须当天调解完,我没钱又要关我,我爸就和对方约定先给一半就是三千,剩下的迟点再给,刷了信用卡给他才了事并签了调解协议书,派出所民警说一经签字双方不得再来找派出所,可是这大半年来经济比较紧张又得养小孩一时拿不出来,对方又开始不断追讨剩下的钱,并且带着民警找过我父母,我刚好不在,现在派出所又打电话来给我追讨,我想问,派出所专门帮人追讨债务吗?而且我的事仅凭我推了对方就要逼我给对方赔偿吗?民警还给我讲了一些实例,说有人打了人家一巴掌就要赔两万的都有过,这属于我们的法律范畴吗?我没有自己的权益保障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9-10-28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