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国安
去小吃城吃饭被小吃城保安持刀追砍派出所却定为民事纠纷!!
去小吃城吃饭被小吃城保安持刀追砍派出所却定为民事纠纷!! 我是安徽马鞍山今年刚刚毕业的一名大学毕业生,2010年6月2日晚因参加省事业单位招聘进入复试,高兴之余请朋友去小吃城吃饭,因小吃城有朋友在便打电话问一问有没有优惠活动,期间得知有一位保安何其发生了一点口角冲突,便和几位朋友到了小吃城。到达后刚点了一扎啤酒见到了他们场所的经理(我与经理以前认识),便坐下跟经理了解情况,正在谈话期间该保安(我并不认识)从这个小吃城的一边拿出一把长约35公分的砍刀向我们砍来,我引起身较晚该保安持刀直直向我砍来,我躲闪不及,背后不知是刀背还是刀柄给砍了,经医院诊断两根肋骨骨折,这件事情让人愤怒的是当地派出所不仅在我住院后没有对该保安采取任何措施,而且连口供都没有录!我的亲戚去催问时竟然告诉我这是件民事纠纷!我不知道该派出所到底和这名保安什么关系,竟然让这名持刀的保安一直在外逍遥!让我等连在医院都不敢呆着!恳求好心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能不能状告派出所?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72304……(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0-06-18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