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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相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变相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
1.今年11月份,我休息完3个月产假回公司上班,刚干了一个月左右,原部门便给人力资源发调令让我在3天之内去“粉料车间”报道,否则算自动离职。(我原来是在财务部门) 
2.“粉料车间”需要带防护面具,防止吸入有毒粉尘和气体,而且都是男职工。我在那里干了一周的时间,但是身体实在受不了。同时,由于我在哺乳期,担心会对孩子有影响。 
3.我在此公司工作有5年了,而且合同还有3年即2011年才到期。我希望通过法律或者劳动保障部门解决这个事情。合同规定,在工作期间,如果没有犯错误,公司单方面提出解约是要有经济补偿的,但现在它没有提出解约,只是让我从事我所不能干的工作。 
我该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lz198……(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08-12-23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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