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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对方拒付孩子生活费

对方拒付孩子生活费 法院一审判不离,可孩子三岁了,一直由我带,双方也是处于分居状态.对方却近二年拒付生活费(对方有固定工作),也不看孩子.现在却想接孩子走.无论从情感和孩子的身心我都无法接受,请问如何能以其不付生活费及不利孩子身心为由拒绝其来接孩子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渴望答复(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0-07-10 03: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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