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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这样的情况房子以后有没有我的份!!!!!

这样的情况房子以后有没有我的份!!!!! 我和我的丈夫是009年3月9日登记结的婚,而他是在007年女方提出离婚,后来法院叛的离婚,有一女今年7岁,叛女方抚养,我老公每年付3600元的抚养费!!我们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女儿今年2岁(至今10年7月9号5个多月),在009年9月份的时候我老公去和房产签了意向购房合同交了款30,50000元!!到了00年4月底左右房产公司叫我们去签购房合同,结果去了以 后才知道,现在国家政策限制了很多购房政策,我和我老公是属于第三套房,银行的贷款不允许放贷,我们一分也贷不了,(我上饶的一套,我老公有买过房后来又卖掉的,再现在再买的一套)这样子有过银行贷款记录的都算是买过房的,后来只能用他爸妈的名字贷款,他们的年龄已经60左右了银行只能贷5年,5年的话,我们一个月就要还6000元,在这5年里,我也得去用尽赚钱!!但是我心里很不踏实!!!我想请问,是不是到时房贷还了一半时,假如我和我老公离婚的话!!那房子我还有权力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我自己的那一部份吗?还是跟本就没有我的份!!迫切想知道如果法院会怎么处理!!!谢谢!!!!!非常感谢!!!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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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35885……(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0-07-0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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