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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 我从2008年12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启帆教育天津分公司,试用期一个月签了试用合同,之后因公司不签正式合同,不上保险,不能按时发工资我跳槽了,但是工资、保险补助等还没着落,经历了近两个月的仲裁调解,双方签了调解书,约定20日内一次性给清,本以为告一段落,当天下午去公司时发现分公司的一个校点黄了,东西都搬走了,我该怎么办啊?
公司情况如下:
一、名称:原为南京启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后据说有北京方投资,改名为启帆教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但实际北京连办公点都没有,没多久据说北京方也撤资了,但是名称没改回去,事实上的总部还是在南京,所谓的总部也不是专门的办公点,就是南京的分校区,行政、教学好像不分,天津这里就是
二、分校:天津是分校,有两个校点,律师大厦16楼为其一,已经搬空了,河西汇通大厦10楼的至今还没听到消息,如果这个也没了,天津分校就彻底消失了,到时员工的工资、保险,以及我这样持调解书的还能找总部吗?如果有债务在身企业算恶性逃逸吗?
三、法人:公司运营期间,所在辖区采集信息时填的都是吴军生,但是仲裁时查到的法人却是梁**,事实上梁**,吴军生、蒋**都是公司的出资人,这样扰乱员工视听有逃责的嫌疑吗?
四、账户:以公司为名义的账户不知道有没有,但是来往资金通常都是打到某个负责人的个人卡上,卡上平时好像也没有钱,需要用时才是个临时通道,这样以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是不是有困难,而且分校黄了,相关人员都在外地,法院还能强制执行吗?
大概就是这样的情况,请专业的人士指点一下,我能要回钱吗?先谢过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417(天津)
提问时间:2010-07-09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