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家人在公司做仓管员,供货商送柴油送少写多,工厂诉讼为40万损失(但有水分),但只停留在单据上,工厂未与供货商结算,也没拿到钱,而家人的平账非自己侵占,而是工作职责,不平账的话工厂要求家人赔偿,并且供的油无法监管,因为24小时谁用谁加采取自愿登记,而家人只上班8小时,只是第二天早上整理那些自愿登记的单据输入电脑且做平差额,漏单未记录的自然是有的,另家人收了供货商1.5万的好处费,请律师帮忙分析下!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ya……(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7-07 21: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