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对方占道停车且未开警示灯,我负主要责任,是否合理

对方占道停车且未开警示灯,我负主要责任,是否合理 我在去年12月底晚上22:00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原因是对方占道停车且未开警示灯,我骑电动车撞了上去,断了3颗牙齿。当时是下雨天,路段无路灯,对面小车强光打过来,所以当时看不清楚前面停的车,就撞了上去。交警判我主要责任,请问这是否合理呢?还有我申请复核责任认定书的几率大吗?现在住院费加上后续治疗费要3万多,请问对方和保险公司大概能陪多少呢?请各位帮忙一下,跪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求助者一一(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3-03-03 00:0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