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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问题
迁户口问题 我和老公于2003年一月份结婚,我老公有三级伤残,有残疾证,我查了有关法律,外地人口与本市患严重疾病或有伤残的人结婚,满五年以上,可以迁户口,可是我去办理迁户口时,有关人员说我爱人伤残太轻不给办。让我等结婚满十年,年龄在35以上,才能迁,我就不明白了,法律明明规定的可以迁,也没规定伤残到几级可以迁,几级不可以迁,这么大的事,怎么他们说让我等等再说,这么轻巧,我想作为执法人员最起码能拿出让人信服的文件吧,要不然我心不服,是不是认识的人就可以不看伤残几级了。不认识就故意刁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unli……(天津)
提问时间:2010-07-06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