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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方二婚生子准生证户口问题?

关于女方二婚生子准生证户口问题? 我娶了一个老婆,她离过婚,有一个小女孩子,协议孩子给她,现在又怀孕7个月了,去办准生证时,计生办说必需在孩子出生前拿到准生证,不然就要罚款5000,叫我们快点把资料交上去都要3个月后才能办下来(它这个罚款的依据是什么),叫我们去女方(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前2个都盖好章了 去女方区计生委盖章 女方区计生委说这是在男方办准生证这里该又男方区计生委盖章,不给我们盖章,当时我们打电话到男方区计生委说情况,他们当时回答他们不盖你先拿回来我们处理,但是现在我们拿回去他们又说不行必需女方区计生委盖章才行.老婆都7个多月了跑来跑去的很不安全(老婆宜宾的我内江的)我在成都上班没时间去处理(上次去办都请了几天假再请假是不太可能了)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 按他们所说准生证最快要3个月下来 孩子肯定在准生证前出生,面对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他们罚款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没办准生证孩子就生下来 是不是交罚款就能上户口不用办准生证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陈夕鹏(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0-07-0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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