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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证券公司单方面解除《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

证券公司单方面解除《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 你好,我是浙江省一家公司的证券经纪人,2012年与该公司签订《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合同期限截止至2013年7月,不支付底薪只领取提成,同时我目前在另一家期货公司任市场部经理,取得执业资格编号。2013年3月,该证券公司以公司内部审核为名,要求我解除《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即不再支付提成,所有客户转归名下。
现在我有两个选择,一是解除与现在单位的劳动合同,继续该证券公司的合同,只拿提成,没有底薪,也没有其他福利。
二是继续在目前单位供职,同时该证券公司解除我的《委托合同》,不再支付提成。
请问,如果是第二种选择,那么该证券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寒江叟(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03-0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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