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如果何分配

离婚房产如果何分配 结婚时男方父母承诺房子写我们名字,但当时由于房子属于公房未办理产权,所以要求先写他们父母的名字等以后有钱办理产权的时候再写我们的名,为了证明他父母还把户口本上户主写的我老公(我去派出所过户的时候,听工作人员说这好像是不全理,当时应该是找人了,估计是父母就是为子女购的房),婚后我两年我去深圳出差期间男方父母私自办理产权并归其名下,当时我回来后和我老公问起过这事,他说写谁的名字都一样,而且我当时手里也没有多余的钱再进行过户手续,所以也没太计较,现我们有一男孩一岁半,夫妻双方没有任何外遇问题,如果申请离婚的话,我可以要求分房产吗?还有孩子可以无条件归我吗?我可以证明他父母有严重的人品问题,这些可以调查其单位,亲戚或邻里.但只能作为旁证,不会有人公开做证的.我结婚时我父母出资四万,但当时也没有收据或是证据,婚后多年我们因其父母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这种情况我可以得到房子和孩子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花儿花儿花儿(辽宁)
提问时间:2013-03-01 02:35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