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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财产纠纷

财产纠纷 简单的说·由一人欠钱·现在他本人我们是找不到了·但是我们找到了他老婆·本来是今天下午开庭的·但是后俩她出具了他们俩的离婚证明·是紫色的·离婚日期是2008年5月份·我想知道第一·2008年5月份的离婚证明是不是紫色的·第二·如果离婚证是假的的话我们是不是可以申请由她工资里面每个月扣除相应的工资作为还款·第三·这应该涉及到了如果是假的那他就应该负相应法律责任·第四·如果离婚证明是真的那我们就找不到理由再找他了被·(那时候她们夫妻关系很好很多人都知道的)谁能解答下·最好是详细点·谢谢¥B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69699……(天津-宝坻区)
提问时间:2010-07-05 17:5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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