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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单方面强行降低孕期基本工资,劳动者(孕妇)是否可以申请额外赔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强行降低孕期基本工资,劳动者(孕妇)是否可以申请额外赔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强行降低孕期基本工资,由原来的月基本工资10000元,降低为现在的3000元/月,如果进行劳动仲裁,除了追讨回10000-3000=7000元的月工资差额,是否还可以要求公司额外的经济赔偿?可以赔偿多少钱?

因为我发现公司完全不在乎我是否去劳动仲裁,如果我胜诉了,公司顶多把欠的钱还给我,并没有更多的损失,如何能让公司受到更多的法律惩罚或者经济惩罚??从而使这样的公司能够忌惮法律,而不是剥削劳动者时有恃无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ndlel(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3-02-2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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