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无故克扣工资我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已及申请赔偿
公司无故克扣工资我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已及申请赔偿 因公司无故克扣我2012年八月份到2012十二月份的工资,经与公司协商后,公司拒不改正。我只能被迫提出辞职。这样,能要求公司给我补偿金。已及失业金。和所克扣的钱和克扣金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吗?另。我要单方终止合同。会算我违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黄福广(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1-1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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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详情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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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你可以提起仲裁维权。
追问:我该如何仲裁维权、需要什么资料。另。我现在可以提出不上班了吗
回答:你最好委托律师为你处理。25%的经济补偿金现在不支持了。但是你的情况经过律师操作,应该是可以得到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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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你有权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补足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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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提出辞职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同时可以要求把归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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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当发放,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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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足工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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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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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据此被迫辞职,但需依法发出正规辞职函件,另可要求赔偿工龄补偿金及失业保险损失,劳动法专业律师
追问:什么样的正规辞职函件。今天我的辞职申请书是写着,因公司克扣08年8月至12月克扣工资。经协商无果。我被迫辞职。公司车间主任。和部门经理都签字的情况下,交于人事部。人事部说。人事部没有签名同意。于是人事部部长也签了名。后来我说。我要考虑一下再交。结果被人事部部长当众抢走并撕掉。那现在到辞工日期我可以不上班吗
回答:可惜别撕掉了,如果还有其他证据或公司认可你曾经辞职,则到你自己定的辞职日期,可离职,或者重发被迫辞职书或委托律师帮你发一个正式辞职函,这样可依法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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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支付拖欠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