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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未到期被解聘,要求赔偿金、补偿金、精神补偿

合同未到期被解聘,要求赔偿金、补偿金、精神补偿 我在北京一所民办校教学,2012年9月份,我班学生意外摔倒,磕掉前门牙的四分之一,我当时就带孩子去看病,还承担了孩子的全部医疗费用,(家长还向我索要七千元现金)可是,没想到的是,事情结束之后,期末接近尾声,学校要求我主动辞职,我的合同到2013年8月31日止,这学期2月22日开学,我去学校,发东西,我要我那份,校长说没有我的。大过年的整这么一件事,年都没有过好,我该如何要求劳动赔偿、补偿及精神补偿?麻烦您帮助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ihao……(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2-2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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