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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 老师在下午放学后,适当延长时间,用来给学生补课

尊敬的律师:你好! 老师在下午放学后,适当延长时间,用来给学生补课 尊敬的律师:你好!
老师在下午放学后,适当延长时间,用来给学生补课。一个学生课上不认真听讲,被老师用巴掌拍了脖子(孩子患有慢性中耳炎,老师不知情况)。事后家长要求去医院检查,但是经省城医院检查,孩子没有任何损伤,可是家长已经散布谣言损害了老师的名誉,还要求老师赔偿检查的一切费用,还要求赔偿务工等费用,家长还扬言道,“以后如果孩子再出现耳朵不适,还得找老师的责任”。如这种情况,老师该不该给家长赔偿检查等一切损失?老师该不该以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像这种事情,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天水)
提问时间:2019-07-02 11:4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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