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再婚20余年承租人过世。继子女争夺承租人,依靠法律能判配偶为承租人吗?

再婚20余年承租人过世。继子女争夺承租人,依靠法律能判配偶为承租人吗? 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中: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老人再婚承租公有住房20余年。一直两人生活。户口本也只有两口人。承租人老头去世,继子女不让老婆回家,换门上锁。不让老婆变更承租人。老婆要变更承租人合法的居住在自己的家。房管部门凭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办理。意见不统一,起述法律解决。法律部门能能判给老婆为承租人吗?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是法院裁定的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19114……(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3-02-23 22:2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