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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非计划内怀孕,身体不适,请病假,单位不准假

非计划内怀孕,身体不适,请病假,单位不准假 我有一个女儿,前几个月意外怀孕,并身体不适,向单位请病假未能上班(有医院开具有假单证明),单位以没有准生证明为由不准假,并单方面停了我的工资及保险各方面待遇,说是以我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单位这样做全法吗?没有准生证明的女职工怀孕就不受法律保护吗?另计划于近几天做人工流产,单位有生育保险,流产费用是由保险部门报销吗?还是由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呢?流产假期多少天?假期期间工资待遇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线儿921(天津)
提问时间:2013-02-21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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