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我想问下,我买了套房子,本来是5月25号交房,卖方没有交也没有说明情况。合同上6月25号买方可以无条件退房。卖方并退还买方所有的金额并赔偿买方1%的违约金。可现在卖方竟让为我要全额5%的税金,称是房管所哪里交的。我想问下,有没有必要付5%的税金。还有他们怎么赔偿我,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a617……(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0-07-02 11: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