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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未婚先育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女方以孩子要挟

未婚先育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女方以孩子要挟 男方无工作,无抚养能力,因此男方要求女方打掉孩子,女方不仅不肯打掉孩子,并每天发信息打电话要挟男方,致使男方精神快要崩溃。男方是否有权要求女方打掉孩子?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叶草(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3-02-19 12:3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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