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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执行问题

关于财产执行问题 我想请问有关财产执行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的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若住房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呢?即当事人没有房屋,还会对其居住的地方进行查封吗?对其居住的房屋中的家电等设备会进行扣押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光(广东)
提问时间:2010-07-02 10: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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