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夫妻间财产问题
关于夫妻间财产问题 我的奶奶有三个女儿,我母亲为老三,为上门女婿,一直是我母亲在家照顾老人直至终老。我母亲和我父亲因此长期两地分居,由我父亲第个月定时给我妈生活费,以照顾老人及子女,我奶奶99年去世,在我奶奶去世后,我母亲私自将夫妻总有财产二间房子给予其两个姐姐,并由其两个姐姐每人支付了二千元。并签了协议,有证人证明。请问访协议有效吗?(当时我爸并不知情,因为是在办完我奶奶的事,我父亲回广东后,他们三个人私自签的协议,并没有经过我爸的同意)
现在面临拆迁,当时时同意给我两个姨的房子,我爸已重新盖过,当时我妈也曾私自通知过我的两个姨,他们一直没有反对,现在拆迁办不给我的两个姨赔房子,说房子是我爸和我妈盖的,而我爸也只知道当年协议的事,一方面我姨要求我父母亲指认两间房给他们,办到他们名字,我爸拒绝此要求,他们说他们有跟我妈签协议,
请问这种协议有效吗?我父亲能否申张自己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li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0-06-30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