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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信访复查作出不予受理,能否进行复核?

公安机关信访复查作出不予受理,能否进行复核? 你好,经济犯罪案件犯罪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方是受害人报案后4个月,公安机关不给受案回执和立案决定书,不符合受案立案制度规定,随后我方向区级公安机关申请信访,要求办案机关给我方受案回执和立案决定书,本案涉及人数和金额巨大请公安机关予以重视依法办案,区级公安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然后我方向市公安机关提出复查,市公安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我方最后到省公安厅信访申请复核,省公安厅口头答复说市级公安机关已作出不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是处理意见,不能进行复核申请,不符合申请复核规定,省公安厅口头答复不受理,请问,1、省公安厅不受理复核不接收复核材料的做法是否正确?2、我方是否可以进行复核申请?3、我方通过什么途径能得到受案回执和立案决定书?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wqqq……(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9-05-27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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