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问题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问题 律师您好:
前夫是部队上的,我和前夫结婚七年后双方协议离婚,孩子归我抚养。协议上是他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每年还要缴纳孩子一半的保险金2380元,如果工资变动按照变动工资的20%支付抚养费。离婚的第一年他拒绝履行协议内容,要求变更离婚协议。我不得已又和他签订了第二份离婚协议,相对第一份协议取消了他交孩子一半保险费的内容。我在2008年退了孩子的保险费,他又以此为借口,拒绝给孩子抚养费。我找到他们领导,他才同意支付。离婚这几年中,雷天运根本不尽做父亲的责任,对孩子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从不关心,孩子几次生病住院他不但不闻不问,我要求他支付一半住院费,他也拒绝支付。平时一年也不见孩子一面,甚至连电话也不打。他结婚已经两年了,到现在没有带孩子去过一次他们家里,也没有让孩子见过一次后妈。我工作繁忙,特别是我要出外进修,我让他带孩子1个月,他也不愿意。而且他现在工资10000多,年底他要退役,鉴于他对孩子无情,我单身带孩子很辛苦,因此我上诉法院按照原协议增加抚养费,要求他每月支付2500元(按照10000元的20%);其次要求他最好一次性支付十年抚养费18万元(孩子现在8岁)。立案厅的人态度很差,说700元够多了,我说抚养费没有多与少的问题,而应该按照婚姻法标准,按照协议执行,抚养费多孩子受教育环境也好。不知道我的要求合不合理?有没有希望打赢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白狐1973(新疆-喀什)
提问时间:2010-07-01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