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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我和女方06年结婚,婚后购买了一套期房,由双方父母各出资15%作为首付。签订购房合同交钱时我在场,是协同购房人。但是08年办理房产证时,由于我在外地求学,女方一个人去办理,只写了自己的名字。前段时间,女方私自出售该套房屋,未过户前被我发现,做了异议登记并起诉加名。女方为报复,起诉我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贷的钱是由房屋出租的钱来还的,但是由女方家管理,有很多还款经过她父亲的账户转入。
我想请问这样的话,房本加名起诉胜诉后,离婚关于房产分配是均分吗?女方只认可我们家出的首付,其他的钱说全是他们出的,要求按比例分配?
过程中,我应该注意些什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erryk……(北京-宣武区)
提问时间:2013-02-04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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