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咨询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咨询 我今年35岁,2002年结的婚2003年生了个女儿,在孩子三岁的时候因为工作原因我媳妇回到了娘家那边,孩子也随着过去,由孩子的姥姥照顾,我每月给孩子生活费600元,2009年又在她工作的地方买了一套房子花了28万写的是她的名字(为了能够报销物业等一些费用),从买完房后到现在一直没有过夫妻生活,而且受到多次拒绝,买完房后到现在我媳妇一次也没有回婆家看过,包括老人生病住院也不闻不问。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提出离婚理由充分吗?房子是不是一人一半,应该怎么样分割房产?
另补充,在结婚后她的养老保险落在我们这边的一个企业,后因政策原因买断,她当时不同意,是我代签的,买断的钱也给她交了后继的保险,她家现在提出这个没经过她的同意就买断,这是法律不允许的,要求我赔偿她的损失,请问她这个要求合理吗?如果合理的话应该怎么样赔偿(买断一共是四千多块钱2006年买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lsh41……(辽宁-辽阳)
提问时间:2013-02-03 09:3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