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这个利息是什么标准?

这个利息是什么标准? 律师您好:
    O九年我与对方因欠款诉至法庭,结果我胜。法院判定对方除还我本金外,还有利息XXX元(原借款合同约定年息10%)。判决生效后对方一直不予履行。请问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迟延履行,是按判决利息加倍支付,还是迟延履行期间按约定年息加倍计算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wh97(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0-06-28 22: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