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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辞职,公司要收取违约金,这个合理吗

出租车司机辞职,公司要收取违约金,这个合理吗 你好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我现在合同没有到期,我现在想向公司提出辞职,由于我是双班司机 ,我的对班有没有找到合作伙伴,公司要向我之前交的预付款中扣除5000元作为赔偿款,这个合理吗?
        我和公司之前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和一份承包运营合同,其中劳动合同中第八项是这样写的: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终止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交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承包运营合同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乙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无故单方要求解除本合同,自愿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信。公司还要向我收取5000元赔偿款,合理合法吗?我要是申请劳动仲裁会赢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s3519(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3-02-0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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