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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外卖小哥,4月2号下午4点半左右在骑电动车送餐途中将一名中年妇女的又眼眼角刮伤!留下大约0

我是一个外卖小哥,4月2号下午4点半左右在骑电动车送餐途中将一名中年妇女的又眼眼角刮伤!留下大约0 我是一个外卖小哥,4月2号下午4点半左右在骑电动车送餐途中将一名中年妇女的又眼眼角刮伤!留下大约0.5厘米的伤口!当时流了不少血!我马上带她去医院检查!同时也报了交警!交警也为我们调解了!经过医生检查处理!伤口约0.5厘米!没有缝针!医生说伤口愈合的会很好!但是对方说怕留下伤疤!要到广州的南方医院去做去疤手术!我们公司当时给了她4000块钱让她去做手术!她去了广州南方医院后总工费用花了6600多!而且还没做手术!只在南方医院缝了两针!回来后我们又去交警队调解!现在她又要我承担她整容的费用!加一起总共需要我赔偿她6000再加上这次去广州垫付的2600一起让我赔偿她8600块钱!我现在该怎么办?应该赔偿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张家界)
提问时间:2019-04-08 11: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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