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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下午13点左右在小区的商店门口骑着电动车去商店玩,在门口一个男的站在门口

我今天下午13点左右在小区的商店门口骑着电动车去商店玩,在门口一个男的站在门口 我今天下午13点左右在小区的商店门口骑着电动车去商店玩,在门口一个男的站在门口,我让他让一下我把电动车停在他旁边的地方,在停车的过程中电动车前轮靠了那个男的脚一下,他立马挥拳过来打到了我鼻子上,当时我鼻子马I流血不止,当时我拉着他的衣服取出手机报警,他又把我手机夺走,是旁边的邻居说了他,他才把手机还给我,他还是个公务员是民政局下属的一个社会福利院的院长,现在我报警了,派出所现在还没处理,请问我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我去医药做了CT检查没有大的问题,可鼻子还是好痛,能要求再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9-03-02 17: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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