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邻里纠纷噪音和房屋漏水案件
邻里纠纷噪音和房屋漏水案件 噪音:
1.楼上出租房,去年因房客噪音与房客在派出所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房客承诺铺设隔音软垫,以减少房屋噪音。至今房客未履行,目前诉讼楼上房东,是否可以要求法官判决履行协议,铺设软垫?
房屋漏水
1.诉讼前经了解楼上阳台的地漏与雨水支管接缝处渗水,造成我家阳台吊柜和墙顶损坏,但楼上房东以毛坯房没有装修为由拒绝赔偿;地漏与雨水支管和接缝处是否为该房东的专用部分?
2.目前诉讼阶段,我方主张由对方房东维修漏水原因以及修复我家的吊柜和墙顶,同时提交法官物业证明文件,证明漏水非房屋质量和结构问题。对方房东不承认,要求法官进行鉴定。疑问:我方主张且已举证,对方房东如有反驳是否应由对方进行举证,由其自行支付鉴定费?
3.房屋产权人是否应承担对房屋专用部分的维修、养护责任,当专用部分造成他人损失时,应有房屋产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huaq……(上海)
提问时间:2019-04-04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