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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联邦快递

联邦快递 我们去年3月发往德国的一批货物,收货人要求实用他与联邦快递的约价号码,即运费从收货人此号码中支付。我们当时已经传真给联邦快递说明货运是到付。他接受来取货。后来出现收货人逃避付款的现象。距今已超过1年了,联邦快递还向我们索要那运费。请问联邦快递合理合法吗?难道没有时间限制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VC22(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0-06-28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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