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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 您好,我于2009年5月30日在公司从事工作时不小心把左脚摔伤(踝关节粉碎性骨折),为保障自己的权益,于2010年4月20日提出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在公司的不同意认定的情况下,我准备了相关的材料之后送往劳动局受理,已经受理,正式向我所在单位下发了我个人工伤认定申请通知书,请问在这钟情况下,单位在接到通知书之后说是无异议,可只是口头上说说,并无什么证明,请问我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做,劳动局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可以给我下达工伤认定决定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hexi……(江西)
提问时间:2010-06-27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