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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8年1月1日生效的128元每月保底消费套餐(其中流量保底70元每月)
本人2018年1月1日生效的128元每月保底消费套餐(其中流量保底70元每月) 本人2018年1月1日生效的128元每月保底消费套餐(其中流量保底70元每月),实际享受到的只有50元流量服务。与移动公司及通信局多次协商,答复是最多把20元每月的差价返还。
请问律师,起诉1、通讯局要求对移动公司进行处罚或者考核,结果回馈给本人;起诉2、移动公司十倍赔偿;3、与移动公司保底消费协议解除。是否可行?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明 明 知 道(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9-03-29 15:53